老百姓拆qian维quan真的这么难吗——杨世山的维quan之路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网络   阅读:1810

1998年杨世山父亲携全家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来到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定居,落户到乌衣镇四桥村菜庄队,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未落户前,杨世山父亲出资以乌衣镇村民杨世红的名义购买宅基地110.9平方米,自己建设了221.9平方米的住房一栋,建设手续齐全。经过政府批准后,将两间房用于经营日杂百货,并办理了营业执照。2003年杨世山在同村范庄队购买村民凡波宅基地修建了第二套住房。乌衣镇四桥村菜庄队派出suo以户籍住址要与户口本登记一致为由拿走杨世山家里的户口本。

后来等杨世山用新的户口本才发现将户口本的地址变更为乌衣镇车站北路23号,农村户口变成为城市户口。为弄清楚户口本地址变更的原因,杨世山经调查得知,自己家的户口登记在乌衣镇法华村支部书记杨世国的名下,问询派出suo反馈说是空挂户,一户两主。2008年第一套房子拆迁补偿时,因杨世山的户口被乌衣镇四桥村菜庄队擅自空挂,故意导致补偿资格被剥夺。2010年,杨世山的第二套房屋又被列入拆迁对象,乌衣镇政府及拆迁办公室与举报人杨世山沟通拆迁补偿时,不仅补偿款低于其他同期拆迁户,而且不给安排安置房。为此,杨世山不同意,不签字。乌衣镇为了逼迫杨世山签字,将杨世山的工作无故停职,不让其在乌衣镇白庙村担任医务人员。无奈杨世山只能另谋生路,于2011年取得针灸科医师资格证书,开推拿医疗室,结果乌衣镇政府指使卫生管理部门滥用行政权力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由对其罚款且经济处罚。为此举报人咨询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并且于2014年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对两处房屋进行维quan。为此,律所闫主任让杨世山签订了两份内容相同的调查取证合同,并且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杨世山支付了4万元的律师费和3千元的差旅费。

费用支付后,律所派遣律师过来调查取证,取证后又让当事人支付了300元差旅费,经核算三千元差旅费足够开销且律所未提供开支票据,涉嫌违法收费。后因招商不力拆迁停止了,调查取证的材料也并没给当事人

2017年第二套房屋的拆迁工作再次启动拆迁,因房子门窗深夜被砸,联系了律所闫主任。谁知道其又要求当事人支付三万元的律师费才能派遣律师过来进行诉讼,无奈杨世山只能再次支付三万元并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然后合同律所也没有盖章,也没开发票。谁能料想到2019年政府就将房屋非法拆除了,乌衣镇政府、拆迁办公室、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前提下,滥用权力非法拆除了杨世山的第二套房屋,杨世山只能搬到废墟旁的集装箱房,全家没有地方居住。综上,乌衣镇四桥村菜庄队擅自非法给他人落户的行为、乌衣镇政府、拆迁办公室、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尚未和杨世山取得补偿协议的同时,就滥用职权,非法拆除了杨世山的房屋,严重侵害杨世山的合法权益。甚至因为杨世山不签订补偿协议,就擅自非法给杨世山停职,属于行政违法。

杨世山只能联系闫主任,主任反馈派律师王某某顺道给解决一下,不收差旅费。

结果律师王某某看完材料后声称举报人的户口问题,导致房屋证据有瑕疵,影响维quan,还忽悠举报人签订了空白合同,甚至带着杨世山和政府进行和解。本来是杨世山的律师却在镇政府的安排下住进了碧桂欧洲城总统套房。这使得杨世山对律师不信任,律所更换了律师李某,当事人要求律师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律师对此次诉讼十分不情愿,甚至频繁催杨世山从废墟旁的集装箱房搬走,声称户口有问题,诉讼有风险。在行政诉讼开庭时,律师李某说有新证据提交庭长颜某宣布延期开庭,结果开庭时新证据没有提交。最后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故举报人提起行政赔chang。2021年杨世山依法提起行政赔chang,由于律师李某代理案件时间重复,委托律师孙某开庭,结果本应该在庭审中提交征收补偿及规划等政府信息公开证据没有提交,规避了政府在征拆中的集体土地2013年被征为国有土地的事实,使得杨世山的维quan房屋已在城市规划区而没按周边商品房价格评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偏袒行政部分,对于举报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一律不予采纳,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杨世山的房屋应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标准进行价值鉴定,但是法院却故意认定房屋是拆迁集体土地引发的纠纷,不认可国有土地房屋的价值。并且只根据行政机关的证据认定房屋的面积和相关非法拆除房屋的损失,导致杨世山的权益严重受损。

另外律所还存在重复合同,一二审代理合同不开发票,律师差旅费不开收据等违法违规事实。

明明杨世山诉讼申请停产停业损失,但是法院却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给予一次经营补助。事实上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让经营补助替代停产停业损失。杨世山的房屋被非法拆除,导致举报人全家无房子可居住,为此杨世山要求临时安置费,应该从2019年开始计算,计算到取得补偿款之日。但是法院仅支持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法院通过少计算相关赔chang金额,导致30多万元的赔chang款根本无法购置新房,侵害了杨世山的合法权益。

为此,杨世山申请上诉、再审,但是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院明知下属法院法律适用错误,却不纠正,包庇下属法院枉法裁判。行政赔chang诉讼中,两次开庭前律师说有新证据提交,法官以网络受美国黑客攻击和内网故障延期开庭,再次开庭两律师都未再提交证据。